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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改革四策

高考改革讨论⑧
2000-10-06 来源:光明日报 中央教科所研究员 蒋国华 我有话说

怎样认识我国的高考及高考制度?高考改革究竟路在何方?笔者认为:第一,继续扩大高教规模。去年“全教会”提出扩招之所以大得人心,就是因为此举符合社会、教育的发展规律。值得指出的是,即使在大大扩招的今天,我国高教规模拓展空间依然硕大。第二,改革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。说“高考是指挥棒”也好,说“一考定终身”也好,凡此种种,如借用工程设计上的一句话说,叫做“应力集中”。而“应力集中”往往是酝酿机械事故的祸根。对应措施之一就是尽量分散之。根据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的相似性原理,中国高考宜朝着有统有分的方向大踏步迈进。历史表明,为了保证国家统一和民族文化的融合,统一考试制度功不可没,很有必要。但没有必要全国所有大学都参加统考统招,可以把部分考试权、招生权下放给大学,下放给地方,再加上考试时间上的错落,不仅消除了“应力集中”七月现象,而且给人民以更多选择的权利和机会。第三,加快考试本身的改革。这里指高考内部的目标、内容和方法等的改革。近二十年来,每年高考都会招致许多评点。总的倾向是“求全”。事实上,要求通过一次考试什么都能检测出来是不现实的。因此,一定要懂得,考试本身主要是有利于选拔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。为此,也应有统有分。“统”指考察一般素质和智力水平,“分”指了解考生的专业知识、能力和兴趣。而后者的命题与考试的组织,应逐步将一部分下放给大学或地方。唯其如此,才能有利于高考内容和方法的多样化和分散化,归根结底,也会有利于化解当前“应力集中”的主要矛盾。第四,改革高考要有系统的观点。江泽民总书记指出:“教育是个系统工程”。这是明确指示我们,不能仅仅为改革高考而改革高考。高教改革本质上是教育改革的一部分。随着我国教育思想、教育规模、教育内容、教育方法,特别是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的深化,作为我国大学选拔学生主要方式的高考也一定会顺势而上,推陈出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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